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桂農廳發〔2020〕156號)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自治區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自治區動物衛生監督所: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改革的通知》(農辦牧〔2020〕53號)精神,我廳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請各市于2021年7月20日、12月20日前,分別將改革階段性進展情況和總體情況報我廳獸醫處(聯系電話:0771-5829775,電子郵箱:dwfy321@126.com)。我廳將適時開展監督抽查。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20年12月10日
廣西壯族自治區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改革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完善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落實養殖場戶防疫主體責任,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改革,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深入推進動物疫病強制免疫補助政策實施機制改革的通知》(農辦牧〔2020〕53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思路目標
加快推進強制免疫“先打后補”,實行養殖場戶自行免疫、第三方服務主體免疫、政府免疫服務等多元化服務;明確養殖場戶強制免疫主體責任,誰生產誰負責,誰受益誰付費;實現免疫管理信息化,實行強免疫補助“自主申報、在線審核、直補到戶”。
2021年起,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畜禽養殖場和養殖小區備案管理辦法》(桂政辦發〔2020〕46號)申請備案規模標準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以及“公司+農戶”管理模式的畜禽養殖企業所屬養殖場戶實行“先打后補”。
2025年,逐步全面取消政府招標采購強制免疫疫苗,農業農村部門停止發放強制免疫疫苗。
二、具體措施
(一)明確實行“先打后補”和領取政府采購疫苗條件。達到桂政辦發〔2020〕46號文件申請備案規模標準的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以及“公司+農戶”管理模式的畜禽養殖企業(以下簡稱“公司+農戶”)所屬養殖場戶,實行自主采購疫苗、自行開展免疫,免疫合格后申請“先打后補”資金。上述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公司+農戶”所屬養殖場戶應取得畜禽標識代碼、《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或《營業執照》。2022年起,上述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公司+農戶”所屬養殖場戶未取得畜禽標識代碼、《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或《營業執照》的,不得申領政府招標采購強制免疫疫苗和申請“先打后補”資金。將強制免疫情況與產地檢疫、財政補助等政策措施掛鉤,對不按規定要求進行免疫的養殖場戶,其飼養畜禽在檢疫中按照不合格處理,不予發放補助。對不符合“先打后補”條件的養殖場戶,繼續實施自治區集中招標采購強制免疫疫苗,逐級無償發放。
(二)調整強制免疫經費承擔主體。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后,2021年起,中央及自治區財政強制免疫補助經費實行切塊分配包干使用,中央及自治區財政強制免疫補助經費包括自治區集中招標采購強制免疫疫苗折合資金和直接撥付市、縣級財政強制免疫補助經費。不足部分由市、縣級財政和養殖場戶共同承擔。
(三)加強“先打后補”信息化管理。2021年起,養殖場戶通過廣西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管理系統申請強制免疫“先打后補”資格和補助經費,縣級農業農村部門負責審核?!跋却蚝笱a”財政補助比例由縣級農業農村部門商財政部門確定。進一步完善“先打后補”信息化管理手段,打通廣西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管理系統與國家獸藥產品追溯、動物免疫檔案、疫病防控、動物檢疫溯源管理平臺等信息系統連接渠道,養殖場戶或第三方服務主體通過手機APP等客戶端使用程序據實填報強制免疫疫苗使用量和畜禽飼養量,掃描疫苗二維碼、上傳疫苗包裝照片,結合國家獸藥產品追溯信息系統數據、畜禽養殖及強制免疫情況、強制免疫效果監測評價、產地檢疫等憑證,作為發放補助資金的依據。
(四)推進獸醫社會化服務。支持鼓勵各地發展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通過政府采購獸醫社會化服務,明確獸醫社會化服務組織強制免疫工作任務。逐步引導、推動養殖場戶自行開展免疫或向第三方服務主體購買免疫服務,督促養殖場戶落實強制免疫主體責任。
(五)加強免疫效果評價。鼓勵養殖場戶建設獸醫實驗室,開展強制免疫效果評價。通過強制免疫抗體檢測能力驗證的養殖場戶獸醫實驗室,其強制免疫抗體檢測報告可作為申報“先打后補”資金材料。其它養殖場戶應委托具備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開展強制免疫效果評價。各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對養殖場戶免疫效果進行抽檢,市、縣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對自行開展強制免疫效果評價養殖場戶留樣進行抽檢復核,抽檢或復核不合格的,要提出整改意見。兩次復核不合格的養殖場戶,其強制免疫抗體檢測報告兩年內不得作為申報“先打后補”資金材料。養殖場戶獸醫實驗室條件和強制免疫抗體檢測能力驗證要求另行通知。
(六)加強監督管理。各地要加強對養殖場戶強制免疫使用疫苗合規性、養殖檔案、免疫記錄、檢測報告真實性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使用違規疫苗、造假檔案記錄及檢測報告、不按規定要求開展免疫的養殖場戶,其飼養畜禽在檢疫中按照不合格處理,不予發放補助。
三、條件保障
(一)暢通“先打后補”疫苗供應渠道。依據農業農村部修訂的《獸用生物制品經營管理辦法》修訂《廣西壯族自治區獸藥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放開強制免疫疫苗經營渠道,保障“先打后補”改革順利推進。
(二)加強政策宣傳培訓。各地要通過微信、宣傳單等形式向廣大養殖場戶宣傳強制免疫補助改革政策,通過線上線下舉辦培訓班等形式,加強對各地使用“廣西強制免疫‘先打后補’管理系統”培訓,實現“自主申報、在線審核、直補到戶”。
(三)強化指導。各地要加強對實行“先打后補”養殖場戶在疫苗采購、儲存、免疫注射等方面的指導,確保強制免疫措施落實到位。
(四)落實經費。各地要爭取財政落實強制免疫補助經費,保證強制免疫工作順利開展。